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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常见问题汇总

来源:审核员英才网 时间:2022-05-29 作者:审核员英才网 浏览量:

组织实施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常见问题汇总


一、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由来?
答: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设立,是经中央批准并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的省部级奖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每2年评选1次。
二、标准项目奖的表彰范围是什么?
答:标准项目奖的表彰范围是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下列标准: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在标准委备案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由我国专家牵头起草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发布的国际标准。
三、组织奖的表彰对象是什么?
答:组织奖的表彰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组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标准化工作组(SWG)和产业技术联盟,全国军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ISO、IEC、ITU技术机构的秘书处承担单位或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组织奖不分等级。
四、个人奖的表彰范围、分类是什么?
答:个人奖的表彰对象是从事或参与标准化工作,为我国标准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个人奖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
五、每个奖项的授奖限额是多少?
答: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授奖数量、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限定数额。
每届标准项目奖授奖限额为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8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组织奖授奖限额为5个。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限额分别为1个、4个和3个。
六、如何理解标准项目奖关于实施2年以上的要求?
答:国际标准的实施日期以国际标准发布日期为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实施日期以标准封面页的实施日期为准。
七、如何理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备案要求?
答:被提名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应当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标准委完成备案。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应在行业标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将已发布的行业标准及编制说明连同发布文件各一份,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如何理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要求?
答:《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团体标准应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应当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被提名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应当于规定日期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九、被提名的国际标准可以是其他类型的文件吗?
答:被提名的国际标准应当是由我国专家牵头起草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发布的国际标准,不包含技术规范(TS)、技术报告(TR)、可公开提供的规范(PAS)或其他类型的文件。
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表彰重点是什么?
答: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聚焦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表彰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准项目、组织和个人。
标准项目奖重点表彰有效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标准项目。
组织奖重点表彰在标准科研、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组织。
个人奖重点表彰在重大标准化战略规划制定、标准科研、国际标准化、标准实施、标准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其中,终身成就奖注重国际国内影响力和重大标准化战略规划制定,突出贡献奖注重科研创新和标准推广应用,优秀青年奖注重标准化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十一、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组织、个人能否被提名?
答:已获得往届标准项目奖的标准,以及已获得上一届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当届不得被提名。
十二、标准项目奖提名时能否打包多个标准?
答:被提名的标准项目应当为单项标准(含若干部分组成的标准)。比如GB/T 1.1—2020、GB/T 1.2—2020可以作为一个标准项目被提名。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打包提名。
十三、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如何确定?
答:对于单项标准,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应当与标准文本所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顺序一致。若标准文本未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则应当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公示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顺序一致。若起草单位或起草人放弃被提名资格,应当由该起草单位或起草人出具书面声明。
对于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标准项目,应首先确定各个分部分标准的排序,然后根据以下规则,计算出整个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排序,具体如下:
主要完成单位的排序:标准主要完成单位按照各个分部分标准文本所列排名情况获得相应分数,第一的单位得10分,第二的9分,第三的8分,......(只取排名前10的单位)。根据主要完成单位总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所在标准的排序确定排名。
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标准主要完成人按照各个分部分标准文本所列排名情况获得相应分数,第一的完成人得15分,第二的14分,第三的13分,......(只取排名前15的个人)。根据主要完成人总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所在标准的排序确定排名。
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应当根据标准文本所列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信息,完整、准确填写标准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主动或因其他原因放弃被提名的,应当由相关单位、个人出具放弃声明。不允许顺次递补。最终根据标准项目获奖等级情况,按照《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额授奖数量进行授奖。
十四、哪些单位可以提名?
答:以下单位可以提名: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各省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可以提名的人民团体包括: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贸促会、全国工商联等。
可以提名的行业协会包括: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
十五、哪些专家可以提名?
答:以下专家可以提名:
(一)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
(二)担任TC委员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
(三)最新一轮考核结果为二级及以上的TC的主任委员;
(四)在ISO、IEC、ITU技术机构担任或曾经担任主席的中国专家。
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不受年龄限制。
十六、提名单位可提名哪些奖项?如何提名?
答:提名单位可提名标准项目奖、组织奖、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提名遴选机制。
提名单位依据《提名通知》要求,先行组织遴选相关项目,准备提名书、提名函等相关材料和进行公示,并保留公示文件、照片、截图等作为公示证明材料。
提名单位可以于评奖系统开放后,依据《提名通知》随附的评奖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评奖系统,按照操作指南在系统中填报提名书、上传证明材料等,进行提名。
十七、提名专家可提名哪些奖项?如何提名?
答: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可以独立提名1项标准项目奖或终身成就奖。
其他提名专家需3人以上联合提名1项标准项目奖或终身成就奖。联合提名时应当确定一名联系专家,联系专家牵头负责相关事项。若有一名提名专家为最新一轮考核结果为二级的TC主任委员,则包括联系专家在内的联合提名专家总人数不少于4人。
自《提名通知》印发之日起,联系专家即可联系联合提名专家和被提名项目或个人,准备提名书、专家提名表等相关材料,督促被提名对象进行公示,并保留公示文件、照片、截图等作为公示证明材料。
联系专家可以于评奖系统开放后,登录评奖系统,按照操作指南进行注册。注册后,即可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提名。
十八、提名专家提名时需要注意哪些要求?
答:同一届同一专家只能参加一次提名。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当届提名项目完成人,不能与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来自同一单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当届评审专家。
标准项目奖的提名专家应当在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提名。提名专家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个人或被提名标准项目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同意,确保提名项目相关材料真实可靠。
十九、标准项目奖提名时是否分等级?
答: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由专家评审产生。项目提名时不分等级。
提名时提名书中最多可以填写10个主要完成单位和15个主要完成人。如果被提名标准项目最终获奖,将按照获奖等级的授奖限额要求,按提名时的顺序截取相应数量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进行授奖。
二十、提名环节有哪些公示要求?
答:被提名组织、个人或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名单位还应当在本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标准项目、组织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提名单位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各奖项提名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提名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二十一、涉密项目能否在网上填报?
答:被提名标准项目、组织、个人相关材料如涉密,则不得通过网络评奖系统填写。应当按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访问评奖系统(网址:https://gxj.sacinfo.org.cn/)下载提名书模板,填写并签字盖章后,由专人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提名函(盖章或专家签字)1份;纸质提名书1份,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提名书电子版光盘1张;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脱密审查证明1份。
二十二、军队提名工作如何开展?
答:军队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候选国家军用标准项目奖、候选军队组织奖和个人奖的提名工作。军用涉密标准项目的提名及受理,应当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二十三、形式审查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答:形式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提名的标准项目、组织和个人是否符合表彰范围,提名程序是否合规(重点审查公示是否满五个工作日),提名材料是否齐备。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提名材料不予受理。
二十四、评审专家的回避原则有哪些?
答:出现以下情形,专家应予以回避:
(一)专家为受理标准项目的起草人或个人奖被提名人;
(二)专家工作或兼职所在单位与受理标准项目的起草人或起草单位属于同一法人单位;
(三)专家工作或兼职所在单位是受理组织奖的被提名单位,或与个人奖的被提名人属于同一法人单位;
(四)专家工作或兼职所在单位与受理标准项目奖、组织奖、个人奖提名单位属于同一法人单位;
(五)专家与受理标准项目起草人或起草单位负责人、组织奖负责人、个人奖被提名人等存在亲属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开公正的。
二十五、评审过程中对评审专家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应遵守相应的评审纪律和保密纪律。
(一)评审纪律
评审专家应遵守以下评审纪律:
——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独立开展评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评审;
——自觉接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保密纪律。
评审专家有义务保护评审对象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泄漏评审活动中获取的数据、信息和评审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应对提名材料及相关知识产权严格保密;
——不得泄露评奖系统中的各类材料;
——不得泄露其他专家或参会人员信息;
——不得泄露任何环节的内部讨论意见、个人评分情况或评审结果。
二十六、评审过程中有哪些现场考察环节?
答:必要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组织奖和个人奖候选者进行现场评审,深入考察候选组织和个人的业绩、影响力等,并对提名材料中有疑义的重要信息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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