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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来源:审核员英才网 时间:2021-09-04 作者:审核员英才网 浏览量:

CNAS-RC04

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Rules for the Fees on the Accreditation of Certification Bod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2X 年*月*日发布 202X 年*月*日实施


前 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本文件为CNAS向认证机构收取认可费用的管理规则,与其他必要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等规范共同形成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的要求。

本文件代替CNAS-RC04:2020。

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加强对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的管理,规范认可收费行为,保护认可双方的利益,促进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文件。

1.2 本文件规定了 CNAS 对认证机构认可的收费原则及收费标准,适用于 CNAS 所

开展的对认证机构认可服务收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RC01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05 《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CC01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02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03 《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CNAS-CC51 《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ASC0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制度体系表》

认可委(秘)[2019]37 号 《关于发布认可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CNAS-RC01、CNAS-RC05 及 CNAS-CC01、CNAS-CC02、CNAS--CC03、

CNAS-CC51 中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4 收费原则和用途

4.1 CNAS 本着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原则向申请认可和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收取认可费用。

4.2 认可评审的工作量(人日数)按照国际惯例,根据申请认可的机构的规模、申请认可的业务领域和业务范围类型、已颁发认证证书的数量、认证产品/服务类别和产品/服务标准的数量,以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为原则确定。

4.3 本规则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本规则,具体认可评审项目的实际收费将参照国际惯例并考虑到认可评审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核算。

4.4 CNAS 提供认可服务语言为“中文”,如认证机构的内部管理及认证活动使用非中文语言,CNAS 将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认可评审人日数。

4.5 年金。认可机构按照认可规范要求,对颁发认可证书的申请机构使用认可标识(含国际互认标识)、提供有关认可管理和服务。

5 收费项目与标准

5.1 认证机构认可收费项目为:申请费、评审费和认可年金(即认可年度管理费,含认可标识使用费)。

其中:

申请费涉及初次认可、复评、扩大认可领域、扩大业务领域和增加关键场所的申请;

评审费包括初评、监督、复评与扩大认可领域、扩大业务领域、扩大业务范围和增加关键场所的文件审查、现场评审、见证评审、不符合验证等评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评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承担)。

5.2 收费标准为:

序号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1 申请费500 元/次

2 评审费2400 元/人日

(不含差旅费)

3 认可年度管理费 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按初次认证证书 350 元/张、再

(年金)认证证书 200 元/张、对证书的监督审核 80 元/次计收;

2) 产品/服务认证机构,按每一组织首张证书150元/张,该组织后续证书50元/张计收。

3) 按照年金总额阶梯计收年金,即管理体系和产品/服务认证机构的年金分别在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按实际发生额缴纳;在50(不含50万元)-200 万元(含2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65%缴纳;高于200 万元的部分,按60%缴纳。

4) 人员认证机构年度人员注册费收入的 1%计收。

注:1.认可机构在认可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按照国际惯例由申请机构承担,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国家相关差旅费规定执行。

2.认可年度管理费(年金)的年度计算周期为日历年。

5.3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合格评定活动的认证机构,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并在认可合同中约定。

6 收费方法

6.1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向 CNAS 提出认可申请时一并交付。

6.2 评审费在该次评审结束后认可评定之前由 CNAS 核算并通知认证机构交付。

6.3 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在每年的 3 月 31 日前向 CNAS 交付上一年度的认可年度管理费(年金)。如需要,当年的年金可在当年分批交纳,但交纳时间最迟不能超过次年的 3 月 31 日。

7 附件及附表

附件 1:《认证机构实施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附件 2:《认证机构实施产品/服务认证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附件 3:《人员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附件 4:《基于其他认可制度的认证机构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附表 1:《______年度认可年度管理费交付核算表》附表 2:《产品/服务认证机构认证收入情况表》附表 3:《人员认证机构注册费收入情况表》

附件 1:认证机构实施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1 文件审查

1.1 初评

1.1.1 单一场所认证机构

1.1.1.1 单领域

初评时的文件审查一般为 2~3 个人日,对于规模较大、组织结构较复杂的认证机构初次文件审查将增加 1~2 个人日。

1.1.1.2 多领域

1) 对于认证机构已经将多个领域的认可规范要求整合为一套管理体系的结合评审。初评时的结合文件审查一般为 3~4 个人日。超过 5 个领域的整合将根据各领域认可所依据认可规范文件之间的差异程度适当增加。

2) 对于认证机构多个领域多套管理体系的结合评审。各领域文件审查的收费分别按照本附件条款 1.1.1.1 执行。

1.1.2 多场所认证机构

1.1.2.1 总部

对总部统一的管理体系文件的文件审查,根据所具有领域的多少按照本附件

1.1.1.1 或 1.1.1.2 计算。

1.1.2.2 关键场所

在总部统一的管理体系文件之下,关键场所还拥有其适用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和程序)。单领域初评时对该文件的文件审查一般为 1~2 个人日,涉及多领域时,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1.2 文件更改或换版

总部文件更改或换版的文件审查根据修改内容的多少按 1~4 个人日计算。关键场所文件更改或换版的文件审查根据修改内容的多少按 1~2 个人日计算。

1.3 监督和复评

1.3.1 监督时,文件审查按本附件 1.2 文件更改或文件换版的人日数计算;

1.3.2 复评时,文件审查参照本附件 1.1 初评的文件审查人日数计算。

1.4 扩大认可范围

扩大业务范围的文件审查,一般按每个领域每个业务范围 1 个人日计算。

2 现场评审

2.1 单一场所认证机构

2.1.1 单领域

初评时的单领域现场评审包括对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评审(即条款 2.1.1.1)和认证业务范围能力评审(即条款 2.1.1.2)两部分。现场评审的总人日数为管理体系评审(表 1)和认证业务范围能力评审(表 2)两部分之和。在此基础上,考虑机构的具体情况(如职能繁简、管理体系的成熟度、颁证数量、业务范围复杂情况、语言等),可适当调整人日数。

监督/复评时的单领域现场评审包括对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评审和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确认(即条款 2.1.1.3)两部分。现场评审的总人日数为管理体系评审(表 1)和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确认(表 3)两部分之和。在此基础上,考虑机构的具体情况(如职能的繁简、管理体系的成熟度、颁证数量、业务范围复杂情况、语言等),可适当调整人日数。

2.1.1.1 管理体系评审表 1:

image.png

注 1:上述认证机构总人数包括该领域认证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

注2:上述认可领域参照CNAS-ASC01中的专项认可制度划分(例如:QMS认证机构扩大认可EMS、OHSMS等);

注3:上述业务领域参照CNAS-ASC01中的分项认可制度划分(例

如:已具备ISO9001认可的认证机构扩大认可TL9000等)。

2.1.1.2 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的评审表 2:

image.png

2.1.1.3 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的确认

表 3:

image.png

2.1.2 多领域

2.1.2.1 对于多领域结合评审,CNAS 通常考虑以下因素,以确定评审工作量的减少比例:

1. 认证机构申请认可/监督/复评涉及的认可领域的数量;

2. 认证机构不同领域管理体系的成熟度及机构对多个管理体系整合的程度;

3. 认证机构不同领域认证活动的管理体系的共有要素可以结合评审的程度;

4. 各认可领域审核资源的配置状况(各领域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人员数量);

5. 不同认可领域已发证书数量;

综合上述因素,评审人日数可在单领域评审人日数之和的基础上减少至 90%~

60%。

2.1.2.2 多领域结合评审中业务领域的人日数计算

1) 业务领域初评(例如:已具备 ISO9001 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增加认可 TL9000 等业务领域),在按照本附件表 1 和表 2 之和计算出的人日数基础上减少至 90%~

60%;

2) 业务领域监督或复评,考虑机构在该业务领域的总颁证数量、获认可的业务范围数量与复杂程度以及认证机构管理体系的成熟度等因素,直接按 1~2 人日计算,不再减少。

2.2 多场所认证机构

2.2.1 总部

对总部的现场评审人日数按照本附件 2.1 计算。

2.2.2 关键场所

2.2.2.1 单领域

单领域关键场所的现场评审人日数核算见表 4,该评审人日数包括管理体系评审和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确认两部分。考虑各关键场所履行关键活动的具体情况以及发证数量的多少,可在表4所确定人日数的基础上适当增减。

表 4:

image.pngimage.png


注:上述关键场所总人数包括认证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

2.2.2.2 多领域

多领域关键场所的现场评审人日数,参照本附件 2.1.2.1 所述的方法计算。包含业务领域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2.3 一般场所

对机构一般场所的现场评审通常安排 0.5-1 人日。

3 见证评审

对认证机构实施的见证评审,根据实际发生的评审人日数计算。

4 不符合项验证

单领域不符合项验证的工作量按 1~2 个人日计算。多领域不符合验证工作量视情况适当增加人日数。


附件2:认证机构实施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1 文件审查

1.1 初评

1.1.1 单一场所认证机构

1.1.1.1 单领域

初评时的文件审查一般为 2~3 个人日,对于规模较大、组织结构较复杂的认证机构初次文件审查将增加 1~2 个人日。

1.1.1.2 多领域

1) 对认证机构已经将多个领域的认可规范要求整合为一套管理体系的结合评审。初评时的结合文件审查一般为 3~4 个人日。超过 5 个领域的整合将根据各领域认可所依据认可规范文件之间的差异程度适当增加。

2) 对于认证机构多个领域多套管理体系的结合评审,各领域文件审查的收费分别按照本附件条款 1.1.1.1 执行。

1.1.2 多场所认证机构

1.1.2.1 总部

对总部统一的管理体系文件的文件审查,根据所具有领域的多少按照本附件

1.1.1.1 或 1.1.1.2 计算。

1.1.2.2 关键场所

在总部统一的管理体系文件之下,关键场所还拥有其适用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和程序)。单领域初评时对该文件的文件审查一般为 1~2 个人日,涉及多领域时,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1.2 文件更改或换版

总部文件更改或换版的文件审查根据修改内容的多少按 1~4 个人日计算。关键场所文件更改或换版的文件审查根据修改内容的多少按 1~2 个人日计算。

1.3 监督和复评

1.3.1 监督时,文件审查按本附件 1.2 文件更改或文件换版的人日数计算;

1.3.2 复评时,文件审查参照本附件 1.1 初评的文件审查人日数计算。

1.4 扩大认可范围

1.4.1 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森林认证领域扩大业务范围文件审查,按每个领域每个业务范围 1 个人日计算。

1.4.2 其他产品/服务认证(除1.4.1条规定外)领域扩大业务范围文件审查,评审人日数综合考虑认证方案数量、产品/服务数量和产品/服务标准数量三个因素,分别计算后加和,具体按照下表计算:表1:

考虑因素

认证方案数量

产品/服务数量

产品/服务标准数量

原则

≤20

20-50

>50

≤50

50-100

>100

≤50

50-100

>100

评审人日

0.5-1

1-1.5

1.5-3

0.5-1

1-1.5

1.5-3

0.5-1

1-1.5

1.5-3

注:认证方案数量较多或认证模式复杂,如包含设计评估、功能安全评估等可适当增加1-2人日。

2 现场评审

2.1 单一场所认证机构

2.1.1 单领域

单领域的现场评审包括对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评审和认证业务能力评审(含自有 /分包实验室能力核对)两部分。现场评审的总人日数为本附件2.1.1.1中表2和2.1.1.2 表 3 两部分之和。在此基础上,考虑机构的具体情况(如职能繁简、管理体系的成熟度、颁证数量、已颁发认证证书数量、产品及服务类别的差异性、标准的复杂程度、语言等)可适当调整人日数。

2.1.1.1 管理体系评审所需人日数按照下表执行。

表2:

image.png

注 1:上述认证机构总人数包括该领域认证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含检查/审核员)。

注 2:上述认可领域参照 CNAS-ASC01 中的专项认可制度划分(例如:常规产品认证机构扩大服务认证、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及森林认证等)。

2.1.1.2 认证业务能力评审(含自有/分包实验室能力核对),评审人日数综合考虑认证方案数量、产品/服务数量和产品标准数量三个因素,分别计算后加和。具体按照下表计算:表3:

考虑因素

认证方案数量

产品/服务数量

产品/服务标准数量

原则

≤20

20-50

>50

≤50

50-100

>100

≤50

50-100

>100

评审人日

0.5-1

1-1.5

1.5-3

0.5-1

1-1.5

1.5-3

0.5-1

1-1.5

1.5-3

注:认证方案数量较多或认证模式复杂,如包含设计评估、功能安全评估等可适当增加1-2人日。

2.1.2 多领域

在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认可制度下,同时进行两个以上(含两个)分项认可制度评审,CNAS 通常考虑以下因素,以确定评审工作量的减少比例:

1.认证机构申请认可/监督/复评涉及的认可领域的数量;

2.认证机构不同领域认证活动的管理体系的共有要素可以结合评审的程度;

3.不同认可领域已发证书数量;

综合上述因素,评审人日数可在单领域评审人日数之和的基础上减少至 90%~

60%。

2.2 多场所认证机构

2.2.1 总部

对总部的现场评审人日数按照本附件 2.1 计算。

2.2.2 关键场所

2.2.2.1 单领域

单领域关键场所的现场评审人日数核算见表 4。考虑各关键场所履行关键活动的具体情况以及发证数量的多少,可在表4所确定人日数的基础上适当增加1-2个人日。

表 4:

文本框:  文本框:  文本框:  image.png

注:上述关键场所总人数包括认证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含检查/审核员)。

2.2.2.2 多领域

多领域关键场所的现场评审人日数,参照本附件 2.1.2 所述的方法计算。

2.2.3 一般场所

对机构一般场所的现场评审通常安排 0.5-1 人日。

3 见证评审

根据实际发生的评审人日数计算。

4 不符合项验证

单领域不符合项验证的工作量按 1~2 个人日计算。多领域不符合验证工作量视情况适当增加人日数。

附件 3:人员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1 文件审查

1.1 初评

1.1.1 单一场所认证机构

初评时的文件审查一般为 3 个人日,对于规模较大、组织结构较复杂的认证机构初次文件审查将增加 1 个人日。

1.1.2 多场所认证机构

1.1.2.1 总部

对总部统一的管理体系文件的文件审查,按照本附件 1.1.1 计算。

1.1.2.2 关键场所

在总部统一的管理体系文件之下,关键场所还拥有其适用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和程序),初评时对该文件的文件审查一般为 1~2 个人日。

1.2 文件更改或换版

总部文件更改或文件换版的审查根据修改内容的多少按 1~3 个人日计算。关键场所文件更改或换版的文件审查根据修改内容的多少按 1~2 个人日计算。

1.3 监督和复评

1.3.1 监督时,文件审查按本附件 1.2 文件更改或文件换版的人日数计算;

1.3.2 复评时,文件审查参照本附件 1.1 初评的文件审查人日数计算。

1.4 扩大认可业务范围

扩大业务范围的文件审查,一般按每个业务范围 1 个人日计算。

2 现场评审

2.1 单一场所认证机构

2.1.1 初评时的现场评审包括对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评审(即条款 2.1.1.1)和人员认证制度开发和保持能力评审(即条款 2.1.1.2)两部分。

2.1.1.1 管理体系评审表 1:


注:上述认证机构总人数包括认证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

2.1.1.2 人员认证制度开发和保持能力的评审表 2:


2.1.2 年度监督评审和复评人日数的确定时须考虑已颁发的人员认证证书数量, 监督评审人日应至少是初次认可评审人日数的 1/3,复评评审人日应至少是初次认可评审人日数的 2/3。

2.2 多场所认证机构

2.2.1 总部

对总部的现场评审人日数按照本附件 2.1 计算。

2.2.2 关键场所

对关键场所的现场评审人日数核算见表 3,该评审人日数包括管理体系评审和人员认证制度开发和保持能力的确认两部分。考虑各关键场所履行关键活动的具体情况

以及发证数量的多少,可在表3所确定人日数的基础上适当增减。

表 3:


注:上述关键场所总人数包括认证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

3 见证评审

根据见证内容所需的实际评审人日计算。

4 不符合项验证

指对在评审中所发现的不符合项纠正情况的验证。不符合项验证的工作量按 1~

2 个人日计算。

附件 4:基于其他认可制度的认证机构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1.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评审人日数的核算参照附件1执行,并考虑本认可制度的特殊性进行适当增减。

2.其他认可制度下的认证机构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CNAS-ASC01 中暂未提及的认可制度下的认证机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可根据认可制度本身的特殊性参考附件1、附件2或附件3执行,并进行适当调整。


1:

年度管理体系认可年度管理费交付核算表

制表人: 电话: 机构负责人: 日期: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另外颁发的带 IAF 标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本表统计范围内。

2:

年度产品/服务认证机构认可年度管理费交付核算表


3:人员认证机构注册费收入情况表

上述款项已于 年 月 日通过 银行汇给CNAS。

本机构确认上述信息准确、属实,如有虚报、瞒报等失实情况,将承担由此引发的认可资格暂停或撤销的后果。

制表人: 电话: 机构负责人: 日期:注:此表仅限具有人员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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