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自愿性认证的消防产品,是否可以销售?
留言日期:2021-08-16
您好!请问有部分消防产品(如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由原来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转为了自愿性产品认证;那未参加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是否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如果可以,怎样判定其符合产品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不禁止未获得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上市销售。生产者应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并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回复部门:认证监督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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