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10-56028360 微信号:ccaajob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注册准则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 2 版第 1 次修订)》

来源:审核员英才网 时间:2021-03-03 作者:审核员英才网 浏览量:

前  言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的依法从事认证人员注册的机构,开展管理体系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认证审查员等注册工作。CCAA是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的全权成员。

本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等规定,考虑了中国国情及认证/认可工作的要求,是由CCAA建立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国家注册制度的基础性文件。

CCAA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仅表明注册人员具备了从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个人素质和相应的知识与能力。CCAA保证注册制度和评价过程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认证机构负有认证人员选择、聘用、监督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一章总则

 

1.1引言

1.1.1本准则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制定,目的是确认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员具备相应的个人素质、知识和能力,保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的质量。

1.1.2 本准则规定了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的注册要求,以及采用以知识和能力为基础的评价考核方法。

1.1.3 所有注册人员和申请人员除符合本准则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家和/或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2引用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的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

GB/T 20014《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

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要求》

CCAA《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

CCAA《认证人员注册、培训收费规则》

CCAA《人员注册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1.3术语与定义

本准则使用下列术语定义,如果本准则中的术语定义与有关标准中的有所不同,应以本准则为准。

1.3.1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认证机构按照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对良好农业规范产品生产和农产品处理过程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评价活动。

1.3.2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

覆盖了良好农业规范相关国家标准所有适用的控制点,并按照《良好农业规范

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审查过程。

1.3.3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

有能力依据《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良好农业规范相关国家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受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委派,对认证委托人要求检查的主体(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者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的人员。

1.3.4 CCAA注册担保人

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和CCAA认证人员注册资格(不含实习注册资格),或推荐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了解申请人主要工作经历、专业状况和基本个人素质的人员。   

1.4注册专业和级别

1.4.1 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按照认证业务范围划分为:作物(A01)、畜禽(A02)、水产(A03)和蜜蜂(A04)四个注册专业。

1.4.2 CCAA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分为实习检查员、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三个级别。

1.4.3 实习检查员不分专业。

1.4.4 CCAA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原则上遵循逐级晋升的原则。高级检查员申请人需要获得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满2年后,方可申请该领域的高级检查员注册资格。如申请人已具有其他领域高级认证人员注册(不含确认)资格时,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1.4.5在农食领域具有突出成就的申请人,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越级申请注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资格:

a)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b)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c)  具有在农食相关领域15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历;

d)  应在申请注册前5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认证通用基础”考试,且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基础”和“产品认证基础”考试;

e)  通过CCAA的其它必要考核,如专家面谈等;

f)   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近5年内取得的与农食领域有关的学习、工作、科研的业绩成果,为行业和社会带来的价值,以及本人对认证从业方面的发展方向和有关思考。字数不少于1500字;g)专家推荐意见:由具有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资格(不含实习)

的认证行业专家,出具的对其道德水平、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有关的工作业绩成果的价值评价等方面的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500字,应有推荐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推荐人的CCAA注册档案号;

h)机构推荐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近5年内在农食认证相关工作中表现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进行的评价与证实。字数不少于1500字;i)在农食相关领域管理理论和实践方面有突出成就,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个条件: 

----论文

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农食领域相关的文章1篇。

    ----著作

作为第一作者或主编撰写或编写的公开出版发行的农食领域相关书籍或教材1册。

----标准制修订

作为排名前5的参与者完成农食领域相关的国际、国家标准的制修订1项;或作为排名前3的参与者完成农食领域相关的行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1项。

----课题

作为排名前10的参与者完成农食领域相关的国家级课题1项;或作为排名前5的参与者完成农食领域相关的省部级课题1项;或作为排名前3的参与者完

成农食领域相关的厅局级、全国性认证认可行业组织课题1项。

 

第二章注册要求

 

2.1 申请要求

2.1.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了解各项注册要求。

2.1.2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注册信息、资料。

2.1.3申请人应通过CCAA网站登录注册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注册申请资料,缴纳注册费用,完成网上注册申请。

2.1.4 申请人应签署声明,表示其同意遵守CCAA注册准则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行为规范的要求。

2.1.5 申请人提交完整的注册申请信息、资料和注册费用后,CCAA开始受理申请。

2.1.6 申请人如果对注册过程或注册信息发布方式、内容等有特殊要求,应在申请时书面说明。

2.2 资格经历要求

2.2.1 教育经历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与农食相关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注:教育相关或相近专业可参考附件。学科名称如有差异或发生变化,以教育部本专科或研究生学科目录为准。

2.2.2 工作经历

2.2.2.1实习检查员申请人无工作经历要求。

2.2.2.2大学专科学历的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6年全职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的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4年全职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2年全职工作经历。

2.2.2.3大学专科学历的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8年全职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的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6年全职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4年全职工作经历。

2.2.2.4 满足CCAA注册要求的工作经历应在取得相应学历后,在负有判定责任的

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获得。

2.2.3专业工作经历

2.2.3.1实习检查员申请人无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2.2.3.2 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2 年与注册专业相关的全职专业工作经历。

2.2.3.3可接受的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a) 相关产品的生产、检验或质量管理工作经历;b)相关产品的监管工作经历;

c)检验机构中的技术研究、检验工作经历;

d)相关产品的科研、教学机构中的教学、研究工作经历;

e) 在具有食品、农产品认证相关业务的认证机构、培训机构和咨询机构中从事相应认证技术、培训教学、认证咨询工作经历(注:仅有检查经历不能作为充分的专业工作经历)。

2.2.3.4专业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可以同时发生。

注:申请人应提交包含有与注册专业相关工作描述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2.4  考试要求

2.2.4.1 实习检查员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5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认证通用基础”考试,且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基础”考试。

2.2.4.2检查员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产品认证基础”考试。 

2.2.4.3 考试内容和方式见CCAA考试大纲。

2.2.5  专业评定

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由推荐机构评定,针对申请人的注册专业从个人素质、教

育培训、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检查实践等方面充分评价,作出推荐意见,并填写入CCAA人员注册系统中“专业能力评定”项内。

2.2.6  检查经历

2.2.6.1实习检查员申请人无检查经历要求。

2.2.6.2 检查员申请人的检查经历要求

a)  申请人在获得实习检查员注册资格后,作为检查组见习人员应完成至少6次食品、农产品领域认证审核或认证检查经历。对于每个注册专业,应完成至少

2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不含“不通知”检查经历)。

b)  对于每个注册专业,申请人应获得专业能力现场见证合格的评价结论(见

4.2.2)。

c)申请人所提交的认证审核或认证检查经历,应是对不同组织的审核或检查经历,且在CCAA有效受理日前3年内获得。

2.2.6.3高级检查员注册申请人的检查经历要求

a)申请人在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后,作为检查组组长完成

至少6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b)申请人应获得组长能力见证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c)申请人所提交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应是对不同组织的检查经历,

且在CCAA有效受理日前3年内获得。

2.3 个人素质和检查原则要求

2.3.1 各级别检查员应具备下列个人素质:

a)有道德,讲诚信,即公正、可靠、忠诚、诚实和谨慎;b)思想开明,即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c)善于交往,即灵活地与人交往;

d)善于观察,即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e)有感知力,即能本能地了解和理解环境;f)适应力强,即容易适应不同情况;g)坚定不移,即对实现目标坚持不懈;

h)明断,即能够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

i)自立,即能够在同其他人有效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

j)坚韧不拔,即能够采取负责任的及合理的行动,即使这些行动可能是非常规的和有时可能导致分歧和冲突;

k)与时俱进,即愿意从实践中学习;

l)文化敏感,即善于观察和尊重受检查方的文化;

m)协同力,即有效的与其他人互动,包括检查组成员和受检查方人员;n)有条理,即有效地管理时间、区分优先次序、策划,以及高效;

o)  信息技术及其工具应用能力,即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手持终端设备及其应用软件等实施认证工作;

p)  健康,即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3.2 各级别检查员应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工作:

a)诚实正直:职业的基础。

对检查活动而言,有道德、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应是最基本的。

b)公正表达:真实、准确的报告的义务。

检查发现、检查结论和检查报告应真实和准确的反映检查活动。报告在检查

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在检查组和受检查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c)职业素养:在检查中勤奋并具有判断力。

检查员应珍视他们所执行的任务的重要性以及检查委托方和其它相关方对他们的信任。具有必要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d)  保密性:信息安全。

检查员应审慎使用和保护在检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e)  独立性:检查的公正性和检查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

检查员应独立于受检查的活动,并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检查发现和检查结论仅建立在检查证据的基础上。

f)  基于证据的方法:在一个系统的检查过程中,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检查结论的合理方法。

检查证据应是可证实的。由于检查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进行的,因此检查证据是建立在可获得的信息样本的基础上。抽样的合理性与检查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

g)  基于风险的方法:检查方案应关注风险和机遇。

基于风险的方法应对检查的策划、实施和报告具有实质性影响,以确保检查关注于对检查委托方和实现检查方案目标重要的事项。

2.4 知识和技能要求

2.4.1各级别检查员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2.4.1.1认证通用的知识

a) 合格评定基础知识;b)通用的审核技术知识;

c)认证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知识。

2.4.1.2产品认证基础

   a)产品认证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b)产品认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c)产品认证机构的管理要求;

   d)产品认证方案的制订、实施;e)产品认证的基本流程与实施;f)产品认证相关的法律法规。

2.4.1.3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知识

a)GB/T20014《良好农业规范》系列标准;b)《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

d)食品中真菌毒素、污染物、致病菌、农药残留限量相关的国家标准;e)与农田土壤环境、畜禽水产养殖相关的标准及技术规范。

    2.4.1.4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相关的专业知识 a)良好农业的发展现状;b)HACCP原理;

c)产品检测方法和结果的使用;

d)农业知识,包括植物生产、动物生产、水产养殖、蜜蜂养殖基础知识;e)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相关知识;

f)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的流程、方法、基本内容及相关要求。

2.4.1.5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a)《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e)《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4.2  检查员应具备的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a)  掌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的过程、方法和技巧;

b)  能够按照认证方案要求,对良好农业规范的生产、管理过程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c)  能够结合注册专业特点,识别良好农业规范生产和管理过程中的关键活动,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d)  能够根据认证依据标准,通过收集检查证据,形成检查发现。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或估量,对受检查方的生产管理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e)  能够对良好农业规范生产、管理过程与其按规定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进行评价。

2.4.3  高级检查员应具备的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a)  对检查进行总体策划并在检查中有效地利用资源;

b)  代表检查组与检查委托方和受检查方进行沟通;

c)  组织和指导检查组成员开展检查工作;

d)  领导检查组得出检查结论;e) 预防和解决冲突;f)编制和完成检查报告;  g) 主持首次、末次会议。

2.5 行为规范要求

各级别检查员均应遵守CCAA检查员行为规范。所有申请人均应签署声明,承诺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a)遵纪守法、敬业诚信、客观公正;

b)遵守行业规范及CCAA注册/确认制度的相关规定;c)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声誉;d)帮助所管理的人员拓展其专业能力;e)不承担本人不能胜任的任务;

f)      不介入冲突或利益竞争,不向任何委托方或聘用机构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g)      不讨论或透露任何与工作任务相关的信息,除非应法律要求或得到委托方和/或聘用机构的书面授权; 

h)      不接受受检查方及其员工或任何利益相关方的任何贿赂、佣金、礼物或任何其它利益,也不应在知情时允许同事接受;

i)      不有意传播可能损害检查工作或人员注册过程的信誉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j)      不以任何方式损害CCAA及其人员注册过程的声誉。与针对违背本准则的行为而进行的调查进行充分的合作;

k)     不向受检查方提供相关咨询。

2.6 年度确认要求

2.6.1实习检查员无年度确认要求,但每年应至少完成16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不限领域),其中至少包括8学时CCAA组织的课程,另8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CCAA组织的课程。CCAA将在再注册或升级时进行验证。

2.6.2 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应在每个注册年度完成下列活动,表明其持续符合准则的相关要求:

a)  完成至少1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不限专业)和16学时与农食认证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至少包括8学时的CCAA组织的专业课程,另外 8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CCAA组织的课程;当不能满足检查经历要求时,申请人应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至少包括12学时CCAA组织的专业课程,另外12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CCAA组织的课程;

b)  持续遵守行为规范的要求;

c)  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检查表现的投诉;

d)  当CCAA有指定的专业发展活动(含继续教育培训)时,已按要求完成。

2.6.3 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应保留完成年度确认的记录,在 CCAA 有要求时提交

CCAA。

2.7 再注册要求

2.7.1 各级别检查员应每 3 年进行一次再注册,以确保持续符合本准则相应注册级别的各项要求。

2.7.2实习检查员再注册要求

a)注册证书到期前90天内,向CCAA提出再注册申请;b)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续遵守检查员行为规范;c)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检查表现的投诉;d)完成历年继续教育培训;

e)完成CCAA指定专业发展活动(适用时)。

2.7.3检查员再注册要求

a)   注册证书到期前90天内,向CCAA提出再注册申请;

b)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检查员应完成至少 3 次对不同组织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具备多个注册专业的检查员,对于每个注册专业,应完成至少1 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

c)   应获得专业能力持续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d)  当不能满足再注册检查经历要求时,申请人应在证书到期前 3 年内通过

CCAA统一组织的“产品认证基础”考试或降级为实习检查员;

e)  具备多个注册专业的检查员,当不能满足注册专业的检查经历要求时,应缩减相应注册专业范围;

f)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续遵守行为规范;g)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检查表现的投诉;h)完成历次的年度确认;

i)完成CCAA指定专业发展活动(适用时)。

2.7.4 高级检查员再注册要求

a)注册证书到期前90天内,向CCAA提出再注册申请;

b)注册证书有效期内,高级检查员应完成至少3次对不同组织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其中应包括至少1次担任检查组组长的经历;具备多个注册专业的高级检查员,对于每个注册专业,应完成至少1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

c)应获得专业能力持续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d)当不能满足再注册检查经历要求时降级为检查员;

e)   具备多个注册专业的高级检查员,当不能满足注册专业的检查经历要求时,应缩减相应注册专业范围;

f)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续遵守行为规范;g)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检查表现的投诉;h)完成历次的年度确认;

i)完成CCAA指定专业发展活动(适用时)。

2.8扩大专业范围要求

已具有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高级检查员注册资格的人员可申请扩大专业范围注册(简称“扩项”)。扩项要求:

a)相关资格经历符合2.2条款有关要求;

b)完成至少 2 次与扩项专业一致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不含“不通知”检查经历),并获得专业能力现场见证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c)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的扩大的“注册专业”进行专业能力评定(见2.2.5)。

2.9申请资料要求

2.9.1申请人在网上通过“CCAA人员注册系统”申报资料,由推荐机构审核、确认后提交CCAA。

2.9.2 各级别注册申请人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或上传相关的证明资料见下表:


 

第三章推荐机构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推荐机构应为合法的认证机构,具有在相关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开展认证活动的能力,并向 CCAA 提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证明。推荐机构应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业务范围内推荐申请人注册。

3.1.2推荐机构通过“CCAA 人员注册系统”,对申请人申报的有关资格经历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提交CCAA,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推荐机构应与CCAA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按有关要求报告注册人员的使用与管理信息。

3.2 能力管理要求

推荐机构应按照GB/T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要求》 6.1.2条款,建立、实施并维护相应认证人员能力管理程序或评价系统。根据机构自身技术能力,确定认证业务范围,并保留本机构确定的最新版本文件。当CCAA有要求时,应提供含以下内容的相关文件: 

3.2.1实习检查员

a)    实习检查员能力准则;

b)    识别、确定实习检查员的培训需求,如涵盖本准则2.4.1要求的培训需求,及实施的培训方案;

c)    证实申请人具备相应能力的评价准则或评价方法。

3.2.2检查员

a)    相应专业检查员能力准则;

b)    识别、确定相应专业检查员的培训需求,如涵盖本准则2.4.2要求的培训需求,及实施的培训方案;

c)    证实申请人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评价准则或评价方法。

3.2.3高级检查员

a)高级检查员能力准则;

b)识别、确定高级检查员的培训需求,如涵盖本准则2.4.3要求的培训需

求,及实施的培训方案;

c)证实申请人具备高级检查员能力的评价准则或评价方法,其中至少包括经认证机构授权的人员对申请人组织检查、控制过程、管理结论、有效沟通等能力进行现场见证的评价。

3.2.4见证人

a) 见证人员的评价、选择、培训制度。制度应包含以下要求:

见证人应按注册领域和专业分类管理,须为本机构检查员或高级检查员,具有较为丰富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验,且CCAA信用评分为满分。机构应形成见证人员名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对见证人员的评价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评价不合格的需调整出名单,评价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名单或保留。b)认证人员现场见证活动的管理制度。制度应包含以下要求:

当见证人实施见证活动时,须有该领域检查员或高级检查员资格。见证专业条款的见证人,须具备该注册专业。在一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现场检查中,一名见证人最多同时给两位被见证人见证。

 

第四章评价过程

4.1 申请受理与资格评价

4.1.1  CCAA注册管理人员对注册申请资料进行评价,确认申请人符合2.1和2.2的要求。

4.1.2  CCAA 注册管理人员应关注申请人对注册过程是否有特殊需求并作出相应安排。

4.2 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4.2.1 笔试考核

实习检查员和检查员注册申请人应完成本准则要求的考试(见2.2.4)。

4.2.2 能力考核

CCAA对检查员推荐机构满足本准则3.2条款要求进行核实、评价及绩效监视。

对于符合要求的推荐机构,CCAA采信其评定结果。

检查员推荐机构依据其确定的能力准则(见3.2.1a、3.2.2a、3.2.3a),按照其能力评价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相关的培训(见

3.2.1b、3.2.2b、3.2.3b),并对申请人的能力进行证实,并提交有关证据、记

录(见3.2.1c、3.2.2c、3.2.3c)。

4.3 个人素质的考核

对申请人个人素质的考核可在培训、考试和检查现场过程中结合进行。

4.4 担保与推荐

4.4.1 实习检查员申请人无担保要求。

4.4.2 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由一名担保人员对其个人素质(2.3.1)的适宜性和专业工作经历(2.2.3)的真实性作出担保。

4.4.3 各级别检查员均应由推荐机构推荐注册。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资格经历(2.2) 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就申请人的个人素质、知识与技能是否适合从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活动作出推荐意见。

4.5 注册决定与注册公告

4.5.1 注册决定

CCAA 评价人员根据评价考核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形成评价考核结论,给出申请人是否适宜注册的意见。

CCAA 注册管理人员对评价考核结论、注册意见进行审定,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注册管理人员应未参与过对申请人的评价考核与培训。

CCAA秘书长审核注册意见和注册决定,批准注册决定。

4.5.2 注册公告或证书

4.5.2.1 对批准注册的申请人,CCAA将予以公告或颁发注册证书,注册有效期3年。

对不予注册的申请人,CCAA将通知推荐机构或本人。

4.5.2.2对于符合再注册要求的申请人,CCAA将给予再注册,有效期3年,自原注册截止日期延续计算。对不符合要求、不予再注册的申请人,CCAA 将通知推荐机构或本人。

4.5.2.3 CCAA秘书长负责批准人员注册公告或注册证书。

4.5.2.4 注册公告包含下列信息:

?  注册人员姓名;

?  注册领域;?注册专业;

?  注册级别和注册证书编号;

?  生效日期;

?  推荐机构名称。

4.5.2.5 注册证书包含下列信息(适用时)

?  CCAA的名称、标识;

?  注册准则信息;

?  注册人员姓名和身份识别信息;

?  注册领域;?注册专业;?注册级别和注册证书编号;

?  有效期。

4.5.3申请人在取得注册证书之前应签署《个人声明》。注册人员在使用注册证书时,应做到:

----仅在获得注册的领域范围内使用注册证书,并接受CCAA监督;

----真实、准确的宣传其注册领域和注册级别;

----不得将注册证书转交他人使用;

----不得使用失效的注册证书。

4.5.4 CCAA拥有颁发的各类注册证书的所有权。注册人员资格被暂停期间和撤销后,不得使用相应证书。

4.6 注册时限

对于符合要求的注册申请,CCAA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批准。因申报信息和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造成注册过程延迟的时间,不计入注册时限。

4.7 注册收费

CCAA 依据《认证人员注册、培训收费规则》收取注册费用,申请人和已注册人员应遵照规则缴纳相应费用。评价和注册过程一经开始,不论注册结果如何,注册费用将不予退还。

注:《认证人员注册、培训收费规则》见CCAA网站。

 

第五章  申诉与投诉

5.1 申诉

5.1.1 CCAA依据《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注册人员的申诉,包括:

a)申请人或注册人员对CCAA作出的不予注册、资格处置等决定提出的申诉;  b)投诉人因不同意CCAA的投诉处理决定提出的申诉。

5.1.2 申诉应在相关决定作出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CCAA提交。

5.1.3 申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CCAA 也可应申诉人的请求提供该规则。

5.2 投诉

5.2.1针对注册人员的投诉 CCAA依据《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注册人员违反注册要求和行为规范的行为的投诉。

5.2.2针对CCAA的投诉

CCAA依据《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CCAA工作人员在注册活动中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守则的行为的投诉,以及对CCAA的争议处理决定提出的投诉。

5.2.3 投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CCAA 也可应投诉人的请求提供该规则。

 

第六章  监督与资格处置

6.1 监督

6.1.1 CCAA 将通过处理投诉、接受聘用机构和受检查方反馈及年度确认等方式收集信息,对各级别检查员持续保持其能力和个人素质以及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6.1.2 CCAA 将根据推荐机构申报资料情况、申投诉等外部信息,制定对推荐机构的监督计划。CCAA将根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推荐机构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6.1.3 CCAA将采用资料审查与现场评价(必要时)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机构人员管理能力和状况、过去和当前的业绩等进行监督。监督的方式:

a)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机构及协会的联合检查了解机构的认证人员管理状况;b)通过索要和调阅资料的方式查证认证机构人员状况、人员管理能力等;

c)   必要时,采取现场监督的方式与推荐机构管理人员沟通、对人员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等;

d)   通过推荐机构对推荐申请人的认证活动及能力进行监督(如:认证档案的调阅、必要时的面谈等)。

6.1.4  CCAA对注册人员进行信用管理,认证机构应按CCAA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信用管理。

6.2 资格处置

6.2.1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申报的有关资格经历的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若推荐机构隐瞒申请人的虚假信息或提供误导性信息,推荐出现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CCAA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对推荐机构的推荐资格进行处置。

6.2.2 担保人员应认真负责,尽到核实、审查的责任。如担保意见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CCAA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相关规定对担保人员进行处置。

6.2.3 对违反行为规范、不满足注册准则要求的各级别检查员,经调查核实,CCAA 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给予相应处置。

6.2.4注册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再保持注册资格的,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相关条款,可以书面形式向CCAA申请注销。

附件

 

教育经历相关或相近专业

1.作物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茶学、烟草、动植物检疫、应用生物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智慧农业、菌物科学与工程、农药化肥、作物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现代农业技术、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农业技术、园艺技术、草业科学、林学、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烟草栽培与加工、棉花加工经营管理、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技术、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生产与加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粮食工程技术、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粮食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用菌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医学生物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生物医学、生物医学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化学生物学

2.畜禽

畜牧兽医、马业科学、动物科学、经济动物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学、

中兽医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动物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工程技术、兽药制药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医学生物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生物医学、生物医学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化学生物学

3.水产

水产养殖学、水产养殖技术、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渔业技术、水族科

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经济动物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动物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医学生物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生物医学、生物医学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化学生物学

4.蜜蜂

蜂学、养蜂与蜂产品加工、动物科学、经济动物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

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动物技术、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医学生物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生物医学、生物医学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化学生物学

 

    注:学科名称如有差异或发生变化,以教育部本专科或研究生学科目录为准。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审核员英才网 京ICP备16036851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 EMAIL:1503929098@qq.com 微信号:ccaajob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